一、监测范围
以企业边界为限,监测其用地范围内的土壤环境质量,必要时开展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污染物排放影响到周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的,监测范围扩展到企业周边的疑似污染区域及相关环评文件中涉及的环境敏感保护目标。
二、监测方案编制要求
结合已完成的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成果,严格按照《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疑似污染地块布点技术规定》《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样品采集保存和流转技术规定》《关于进一步明确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相关要求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制定自行监测方案。方案编制中应考虑并包括的技术要点如下:
(一)与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前期成果充分衔接
收集和整理已经完成的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基础信息采集和风险筛查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每个企业地块的基础资料收集、重点区域影像记录、调查表填报(填报说明)、
周边敏感点的识别、风险筛查结果及“一企一档”建立等相关成果,在此基础上开展自行监测方案的编制工作。
(二)识别疑似污染区域
自行监测方案编制前,在信息采集成果基础上,组织进行场地污染调查、初筛,识别疑似污染区域。调查生产设施、各类管线、贮存容器、排污设施等周边是否存在发生污染的
可能性。企业地块内有土壤或地下水潜在污染的区域、设施,包括但不仅限于:
1.根据已有资料或前期调查表明可能存在污染的区域;
2.曾发生泄露或环境污染事故的区域;
3.各类地下罐槽、管线、集水井、检查井等所在的区域;
4.固体废物堆放或填埋的区域;
5.原辅材料、产品、化学品、有毒有害物质以及危险废物等生产、贮存、装卸、使用和处置的区域;
6.其他存在明显污染痕迹或存在异味的区域。
同时应了解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施布局等,重点关注污染物排放点及污染防治设施区域,包括生产废水排放点、废液收集和处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固体废物堆放区域等。